目前看了不少维吾尔人的逃生经历,在汉人身上也适用,那就是对时局风向的判断太重要了。
像Nury Turkel因为出生在文化大革命的劳改营里(其实也是集中营名字不一样而已)所以从小就反贼,早在2000s初就润到美国。那时候还在全球化蜜月期,也还没开始强制收护照,所以是最容易润的时期。另一位《How I Surived A Chinese Re-education Camp》的叙述者Gulbahar女士,实际上夫妻两人在新疆是国企工程师,妥妥的中产阶级,而且Gulbahar称她以前对生活还算满意比较岁月静好不谈政治。但是因为丈夫比较反贼,早就不满国内对突厥民族的普遍歧视和言论压制,在06年时宁愿舍弃工程师职业也要润去法国一切从头来过当出租车司机。如果不是全家人的法籍身份和背后强大的新祖国,Gulbahar根本不可能在两年的政府谈判和扯皮后勉强放出来。而一位在埃及留学而且对国内风向毫无意识的米日古丽居然在集中营风头最劲的2017年回国,最后救了她的是因为跟埃及前夫生了孩子,前夫拉着埃及使馆人员来捞人(带回国的三个孩子,一个神秘死亡)
感覺大約到2016年後開始興起了一種極具諷刺性的言論自由宣言方式:「你不讓我發表(反智)的言論,你侵犯我的言論自由。」
用一種偏激且毫無邏輯的方式將自由當成歧視、攻訐、壓迫的保護傘。
讓我們看看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是怎麼講的: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一)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二)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沒有人可以手握權利卻不負擔相對應的義務,這世界上也沒有一種對自由的追求,是鼓勵大家運用自由來破壞他人的自由。
精簡版:
你可以說任何想說的話,但不代表你講了侵犯其他群體的蠢話不會遭到制裁
西雅图abortion rights protest
今天听到一个觉得说得很对的口号:“Pro-life is a lie, they don’t care if people die”
图2是几位因unsafe abortion或denied abortion而去世的女性;Savita和Izabela来自这篇报道:https://tinyurl.com/2p9h92e4 ,另外三位可以在Wikipedia上查到,其中Gerri Santoro的死亡现场照片曾被公布。
@xiaoyaoshui 何韵诗本来就是加拿大籍,正如你所说,留在香港是她选择正面刚的形式。至于有没有用,能改变什么,我觉得这样的人不care短期的眼前的东西,甚至不关心究竟长期如何,这就是他们觉得需要和必须做的事,也是令他们觉得生命有意义的方式。我觉得能激励/启发到一部分人就足够了,让这个民族中不多的理想主义者、对民主自由公理公义有追求有向往的人知道自己并不是疯子,能保存一份火种。不然我真怀疑有这种基因的人在这个民族全都被消灭殆尽了。
🏳️🌈she/they 一直把後綴sharpest拼錯 that is cringe af